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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意處罰50招 《Part IV》

 

本篇文章摘自:商業周刊第 1084 期 作者:黃瑞瑩、李郁怡

 

實行,可以有創意……  頂樓露營一天,剝奪享受學惜福 孩子聯絡簿從此不再被寫缺點 

隔天是週末,媽媽還是命令小寶不准下樓,只能在炎熱的頂樓上寫功課,讓小寶體會沒 有冷氣、沒有冰水喝的環境,希望小寶能夠因此惜福,不再凡事漫不經心。這個處罰原 理,則是「權利剝奪法」的變形,藉由剝奪孩子喜歡的東西或享受,讓他反省。

 自從那次以後,小寶的聯絡簿就沒再被寫紅字,每天回家,第一件事就是把聯絡簿攤在餐桌上,讓媽媽檢查。現在問小寶:「還要不要到頂樓睡?」他馬上就說:「不要!」  

小寶媽媽的奮鬥記還沒結束。這一天,吃過晚飯,小寶開始搖頭晃腦,回想今天有哪件 事情值得嘉獎,因為媽媽規定,每天要寫一篇日記,題目是:「我今天很棒,因 為……。」 

原來,媽媽又出奇招了。雖然小寶沒再被老師寫聯絡簿,但學習行為還是稍嫌被動,整 天只想著下課出去玩鬼抓人,每天寫日記也是敷衍了事。媽媽很苦惱,忍不住問姊姊牙 牙:「為什麼弟弟總要人家盯呢?我怎麼處罰都沒有用?」  

「媽媽,我看妳別再處罰他了,既然什麼都沒有用,我想,我們都還不夠瞭解小寶 吧!」語畢,媽媽被十歲小妮子的智慧震懾住,「我們應該先找出他的罩門才對!」 一語驚醒夢中人,媽媽開始思索。她後來歸納,雖然小寶與牙牙是龍鳳胎,但因女生發 展速度較快,從小,不管學游泳、心算、繪畫等,牙牙樣樣比小寶突出,或許因此,小 寶沒有誘因在學習上表現,反而用相反方式引起父母注意,甚至可能認定自己樣樣比較 差。 

於是,媽媽改變做法,她跟老師商量,希望小寶每天的日記題目固定為:「我今天很 棒,因為……」。她打算用「重複練習法」讓小寶不斷練習看到自己的優點,將負面力 量轉為正面。 

就這樣,「幫老師抬桌子、幫同學還球、撿垃圾……」,這些都成了小寶每天的日記內 容,小寶也開始從小地方累積自信。媽媽並每天在聯絡簿上,稱讚自己看到的小寶優 點,連帶的,老師也改變只記缺點、不記優點的方式,寫下對小寶的讚美。 

兩個月下來,小寶負面行為越來越少,越來越快樂,母子互動也進入正面循環。 

根據台大精神科醫師徐澄清與多位心理專家的研究,處罰的方式包括暫時隔離法、自然 承擔責任法等十一種類型的交互運用。不過,天主教懷仁全人發展中心臨床心理師杜長 齡提醒,「每個父母才是自己孩子的專家,」管教方法要因人、時、地、物而調整。  

「無規矩不能成方圓,」台北市私立復興中學校長李珀說,當孩子分不清楚對、錯時, 父母需要介入輔導。但人的行為養成都需要一段時間,「多久養成的壞習慣,父母就要 有心理準備,花等同的時間幫孩子改掉。」根據她的經驗,一個好習慣的養成,起碼要 二十一次以上的練習,而「一旦養成習慣,就會成為人格特質的一部分了。」 

李珀直言:「如果沒有耐心,就不要想改,孩子還會是老樣子。」因為從一個想法變成 一個行為,再變成習慣,「就是勞力密集工作,一點一滴的。」而「五到十一歲是孩子 行為模塑的關鍵期」,之後就會變得加倍棘手,要付出更大心力。「有的父母覺得,小 孩小時候就讓他玩,國中再管就好了,風險是很大的。」 不過,最重要的,「小孩負 面行為,七成來自父母,」許正典根據他八年多來,兩千個病例歸納結論。 

行動前,先照照鏡子……  小孩負面行為七成來自父母 自己做不到,很難要求子女改正 

「孩子會看你怎麼做,而非聽你怎麼說。每次孩子做不好的事,你就跟他大叫,甚至說 出不好聽的話,他們當然認為,生氣時就該這麼說話。」李開復說。  

高淑芬也舉例,父母常「叫小孩念書,自己卻從不念書。」小孩每天賴床、上學遲到, 許正典反問:「是不是父母太晚睡?」或者,小孩愛看電視、不念書,「父母是否每天 下班就窩在沙發看電視?」 

以下是一則網路流傳笑話:

爸爸:「小明,我們來演戲,你演爸爸,我演你。」 

小明:「好呀!好呀!」 

小明立刻一手叉腰,一手指著爸爸,大聲喊道,「小明,你去牆角罰站!」  

它點出了一個事實:孩子是看父母的背影長大的。為人父母者,要管教小孩前,請先照 照鏡子吧。

 

*11種創意處罰類型 讓你不必打罵,也能教好孩子!

 處罰類型:暫時隔離法

原理說明:將小孩暫時隔離在特定區域,冷卻情緒。

 處罰類型:自然承擔責任法

原理說明:讓小孩自然承擔負面行為的後果。

 處罰類型:身體運動法

原理說明:當小孩做出負面行為後,要求其做身體運動反省。

 處罰類型:替代補償法

原理說明:扣小孩用零用錢、做額外家事,或透過文字、圖畫、活動等方式反省。

 處罰類型:權利剝奪法

原理說明:把小孩最喜歡的東西或享受,在一定時間內剝奪。

 處罰類型:不予理會法

原理說明:對其負面行為不要有任何處理。

 處罰類型:心理懲罰法

原理說明:剝奪尊嚴,讓他丟臉。

 處罰類型:角色互換法

原理說明:讓小孩假扮對方,了解別人的心情。

 處罰類型:身體管束法

原理說明:要求小孩立即停止身體動作。

 處罰類型:重複練習法

原理說明:要求把對的動作,多做幾遍。

 處罰類型:復原及過度修正法

原理說明:要求小孩將負面行為造成的情況,恢復原狀,甚至做到比原來還要完整。

  

資料來源:《兒童行為治療》等著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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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nicole04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